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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银行询证函
更新时间:2009-7-2 浏览次数:次
银 行 询 证 函 (银行): 本公司聘请的 赣州中浩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正在对本企业的注册资本实收(变更)情况进行审验。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应当询证本公司股东向贵行缴存的出资额。下列数据出自本公司账簿记录,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数据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数据不符”处列明不符金额。有关询证费用可直接从本企业 存款账户中收取。回函请直接寄至 赣州中浩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赣州市长征大道六号金鹂雅典园 邮编:341000 电话:0797-8212518 传真0797-8212586 截至 年 月 日止,本企业股东缴入的出资额列示如下:
企业名称: 年 月 日 结论:1、经核对上述数据证明无误 2、数据不符,请列明不符金额和内容 (银行签章) (银行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信息附件:验资银行询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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