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中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经江西省财政厅批准具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中介机构,注册资本为40万元。拥有注册会计师13人。
赣州中浩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经江西省财政厅批准具有资产评估资格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中介机构,注册资本50万元。拥有注册资产评估师10人。
赣州中浩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份经江西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批准具有注册税务师法定业务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中介机构,注册资本为30万元。拥有注册税务师5人。
江西中浩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是2002年经江西省建设厅及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具有B级土地估价资格、二级房产评估资格,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中介机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注册房地产估价师8人, 拥有注册土地估价师5人。
赣州中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赣州中浩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赣州中浩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江西中浩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是四块牌子、一套人马、统一经营。公司在南康、大余、兴国、安远、信丰、上犹、崇义、瑞金等县市均设有业务办事处。共有员工近40人。
公司是被赣州多家银行入选进行评估、审计的合作机构之一,是赣州中级人民法院执业名册进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的机构之一。是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分公司入围的资产评估机构。
本公司恪守执业质量是生存的生命线这一宗旨,在执业过程中严格按照执业规程进行操作,并执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以遵纪守法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执业质量树立了良好的社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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